为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升住宅标准技术水平,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5月9-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带领调研组到广东省对现行住宅规划设计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好住宅”标准的情况汇报,和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技术单位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了江门、广州和深圳部分住宅项目,听取社区、居委、居民和项目建设、设计、物业管理单位关于住宅日照标准和住宅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全文强制性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提供支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江门、广州、深圳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部分调研内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清淦汇报了我省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情况和实施“好住宅”标准情况。我省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高品质住宅的追求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导向,持续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数字家庭标准化工作,出台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标准》等一批“好住宅”标准,并不断加强标准实施指导监督,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加强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相关住宅标准在我省得到较好地落实。
▲调研组座谈了解“好住宅”标准工作情况
调研组介绍了国家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工作情况。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构建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动实现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统筹协调,目前已发布全文强制规范36本,有效支撑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改革相关工作,做好全文强制性规范的实施与完善,鼓励地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研究通过技术立法提高标准刚性,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促进工程建设标准从设计施工类为主向住房城乡建设全领域、全过程转变,从单一的政府发布向政府+市场(团体、企业)发布转变,从强调过程方法向强调结果、性能转变,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调研组提出要统筹规划、建造和运营全过程做好“好住宅”标准化工作。一是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绿色的建筑方针。各地气候条件差异大,要把日照等标准作为关键指标来研究,合理确定指标,要规划好、设计好,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功能性能、舒适度、先进性、科技含量等需求,因地制宜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二是因地制宜做好地方标准编制。地方标准可以根据本地的特色和地理气候条件制定,但是不能低于国家标准,鼓励适当提高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避免照搬引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内容导致交叉矛盾。三是加强建设过程质量管控。在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抓好相关标准的实施监督,确保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得到落实,避免质量通病。在推广装配式建筑时更多考虑可更换性,在装修装配化和装饰装配化上发挥更大作用。四是做好运行维护。好住宅要配套好物业,要定期体检和检测,探索推行住宅保险制度。
▲调研组实地走访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