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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供应链金融的堵点、痛点、难点、断点、弱点和盲点!

2023-07-07

建筑企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往往位居整体供应链条的中下游,回款周期较长、支付压力相对集中;供应商自身融资渠道窄,资金成本高,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合作预期不稳定,具有较严重的流动性问题, 普遍面临较大的负债经营压力,建筑行业供需双方面临严重的资金问题。

也正因如此, 建筑行业企业在供应链金融应用方面的核心需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解决企业资金兑付压力;缓解建筑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建筑业改善粗放管理模式。

建筑企业常用供应链金融工具

目前,建筑企业常用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保理、国内信用证、商业汇票、订单融资、保理资产证券化融资等形式。
1、保理
1)应收账款保理:指核心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加快资金周转。建筑企业在承建项目过程中,由于工程款支付存在时间差, 会形成一定应收账款,银行会基于建筑企业信用,对企业和基础资产进行综合评价,核定保理业务授信额度。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出于风控考虑,更倾向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如建设方到期未及时付款,则建筑企业承担到期还款责任。而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则更倾向于无追索权的模式,企业可以实现资产出表, 优化资产负债表,缩短应收转款的周转天数, 实现商业信用风险的转移。
2)应付账款保理:指核心企业将本公司的应付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基于核心企业良好的信用,以供应链上游供应商为融资主体,发放供应链融资,核心企业提供增信或担保。该模式的上游供应商一般为中小供应商,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核心企业增信,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核心企业也实现了延长账期的诉求。综上,应付账款保理是目前建筑行业应用最为广泛的融资形式之一。
3)保理池:一般指将一个或多个具有不同买方、不同期限以及不同金额的应收账款打包一次性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根据累计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融资放款。保理池模式有效整合了零散的应收账款,帮助融资企业免去多次保理服务的手续费用,简化了多次繁杂的流程,有效提高了融资效率。
同时, 由于供应商分散,不易同时发生不还款的情况,可一定程度上降低客户授信风险。但该模式对保理商或银行的风控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需要对每笔应收款交易细节进行把控,避免坏账风险。
2、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核心企业(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建筑企业支付物料货款和劳务分包款项时,可以开具国内信用证的方式,同时在银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贴现额度,供应商拿到信用证后可以持有到期, 也可以在开证银行进行贴现获得流动资金。
3、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票据在建筑行业亦有广泛应用,建筑企业基于自身的信用,可以在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用于支付贸易项下分包款或材料款等,达到建筑企业延迟付款, 上游供应商提前获得流动资金的效果。
4、订单融资。
订单融资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供应链金融中的信用融资模式。订单融资在建筑业的应用是,供应商为了采购原材料或者组织生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所需资金, 银行则根据供应商的信用决定是否向其授信。
在这种模式下,信用的提供方和融资的受益方都是供应商。订单融资的另一种延伸模式是采购方保证的订单融资,这在实务中也比较常见。在这种模式下,建筑企业为核心企业, 买方的信用保证能为供应商带来更高效的融资和更优惠的利率条件,这种模式有效利用了核心企业的信用溢出。
5、保理资产证券化融资。
保理资产证券化, 是指将保理机构从各个债权人手中收购的应收账款集中起来,形成应收账款资产池,并对这些资产进行信用增级,将其转变成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目前在建筑领域里,央企应用较多。
一方面,保理资产证券化能够提升央企资产运营效率,助力降两金、去杠杆,优化财务报表,优化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能够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进一步央企拓宽融资渠道。同时,探索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能够将央企资产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打造更加高效的国有金融服务平台。

建筑供应链金融模式比较与选择

1、基于核心企业主导型供应链金融模式。
核心企业,一直以来被视为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依托。所谓核心企业,顾名思义,即指在供应链网络的组织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凝聚力把相关企业整合起来吸引在自己周围的主导企业。实务中,核心企业往往是整个供应链网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协调者,具体而言它往往扮演着供应链中的信息交换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的角色。
对于核心企业直接作为主导方,搭建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而言,首先,它天然具有以上所提及的各方面优势;其次,作为主导方,核心企业会深度参与主营业务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合,实现 1+1>2 的管理效应。
2、银行主导型供应链金融模式。
银行主导建设的建筑供应链金融平台,可以从自身积累的某些核心企业客户所在的产业切入,借助核心企业的力量拓展其上下游客户和业务,之后可以再拓展接入更多的产业。于是就从一开始的垂直产业平台发展到了跨业平台。
最开始的这种跨度是依据客户资源去引导跨越,发展到后续更成熟的阶段,更理想的状态是平台技术和金融微服务的标准化输出,由产业生态的合作伙伴去基于具体产业和业务场景做适配性差异化组合,这与开放银行的理念不谋而合。
当然,银行主导供应链金融也面临一些局限:首先,商业银行对供应链运行没有实际控制力,不能实时全面掌握交易四流信息,无法单独构成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其次,从建筑业融资需求来看,供应链上下游需要合规、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业务,银行在标准产品的创新响应能力上相对有限。
银行只要具备金融科技研发能力,首先应从平台技术和金融微服务的标准化输出,由产业生态的合作伙伴去基于具体产业和业务场景做适配性差异化组合,通过对行业主要核心企业的合作渗透,获取更多行业数据,从而发展丰富的基于科技优势的金融服务。
3、第三方平台主导型供应链金融模式。
第三方平台主导建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其优势在技术、信息,在金融资源(主要是银行)和产业供应链资源(主要是核心企业)方面更需要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接入适合的合作伙伴才能驱动整个供应链金融的良性运转。
4、基于大宗商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大宗商品行业供应链贯穿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将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与最终客户联系起来并使其形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传统大宗商品供应链有着许多问题,如大宗商品的链条较长,信息化应用水平低,各节点缺乏有效沟通,使得上游生产商获取客户需求方面的信息出现偏差, 客户对于商品种类、价格等不够了解;流通环节集中度低,“散、小、乱”现象经久不衰, 不通畅,无序竞争,缺少话语权和主导权;下游企业融资困难等。
目前在大宗商品上下游面临的问题是,产业结构复杂,流通环节繁多,未形成从生产、贸易、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协同化管理体系。大宗商品体积大、金额大、波动大,交易做大的同时也会带来巨大的风险,风控做不好,模式再好也是枉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诚信环境需要加强,风控体系需要进一步建设。基于中小建筑企业交易信用场景的数字化建筑供应链金融模式。
中小建筑企业交易信用是建筑供应链交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供应商和客户签订交易信用的相关合约,用合约替代即时的现金支付,因此交易信用可以看做是供应商向客户提供的短期融资。
上述商业模式服务建筑行业各有优势及局限性,多种金融产品的相互补充及促进, 从更多的角度为建筑行业提供资金来源,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建筑供应链金融的制约因素与关注要点

1、地方政府保护,是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发展 “堵点”。
在基建市场,普遍存在地方政府部门“画地为牢”,为扶持本土企业发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增加财税收入等,要求施工企业缴纳施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等,如在投标前,要求开具保函或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阶段,凭借竞争优势地位压低价格;
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还有部分建设方、业主、拒绝接收银行保函,用施工企业缴纳保证金支付施工预付款;施工过程中通过减少施工方提交的工程量、随意变更图纸工程量及施工工序等不良行为,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在资金使用上,存在过度监督现象, 要求施工企业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使施工单位在资金运用上僵化,不能灵活决定资金使用。
在结算阶段进行合同签证, 变更工程量及相应的进度款支付,故意增加审批环节,延长工程款支付时间;保修环节阶段,业主、建设方会扣留高比例质保金、延长质保期等。使整个产业链条资金成本上升, 恶劣的市场经营环境破坏了供应链金融长远发展,使施工企业将供应链金融作为缓解生产经营压力的去痛片、止疼药。
打通“堵点”,需严格政策落实,创新金融产品。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 号)文件相关规定,推动建设方、业主及时清退到期保证金、以保函、保险等替代现金保证金。
二是健全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机制,对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企业,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三是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当施工企业与建设方、业主完成建安合同签订后, 核心企业以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作为基础资产进行反向保理, 作为保证金的一种支付方式,缓解施工企业资金压力。
2、建设方、业主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设定,是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痛点”。
2020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 26.4 万亿元, 占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101.6 万亿元的 26%;增速(同比增长)6.2%,高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速2.3%)3.9 个百分点, 当前建筑市场属于放量投放,需求上升,价格降低,使建筑施工企业盈利空间受到了制约,同时,处于主动市场地位的建设方、业主,利用买方市场优势地位设定,进一步压缩建造合同单价,垫资施工、长期拖欠工程款项,使建筑施工企业盈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企业被动使供应链金融产品作为支付手段,产业链配套企业被迫接受,资金成本层层转嫁, 最终抬升市场供应价格,增加施工成本,最终由核心企业买单。
由于建设领域法制不尽完备,信用体系不健全,加之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建筑施工企业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收款措施,建设单位、业主能拖则拖,以竣工不决算或决算审价机构久拖未决等各种理由,使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越来越大、账龄越来越长、资金不能正常地流入企业,致使资金周转血脉不通。建筑施工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带着“镣铐”经营, 生存受到威胁。
畅通“痛点”,需取政策支持,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争取有关政策支持。鉴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中“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 90%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的规定,导致建设方、业主在实际执行中支付比例过低,项目资金难以平衡,进而挤占下游款项,形成层层拖欠,该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工程建筑领域市场形势,可适当提高工程项目过程支付比例。
二是规范行业市场,建立黑名单制度等, 对于恶意拖欠建设方、业主,纳入黑名单管理。
3、核心企业信誉不足,无法形成对产业链全范围辐射,是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发展“难点”。
建筑施工企业建安成本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其中,材料费占建安成本比例在 60%-70% 左右,而大宗商品(钢材、水泥、砂石料等主材)占材料费 60% 左右, 由于大宗商品供应商多为钢厂、水泥厂等供应链终端生产厂家,对于核心企业信用存在一定程度怀疑。
特别是近年来,违约事件频发,因此收款方式仅限于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具有金融机构背书的支付方式,导致核心企业基于自身信用开出的保理类金融产品, 无法流转(如:核心企业支付银信类保理产品至集团内部物资采购单位,物资采购单位收到银信后,转而支付钢厂银行承兑汇票, 因物资采购单位作为内部单位无法贴现,只能将银信持有至到期),造成物资采购单位需要解决巨大过桥资金,填补银行承兑汇票与银信账期不匹配带来的资金缺口,使供应链金融活水无法灌溉到产业链条各方。
4、建设方、业主未实现金融捆绑,是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断点”。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逐步显现,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受限,延长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回收周期,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虽然可凭借自身优势组建供应链,但无法将上游供应商、下游建设方、业主链接起来,无法使整个供应链生态实现完全闭环。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多基于大型企业集团优势,以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形式注入到产业链中核心企业以及其上游供应商,而建设方、业主确未实现捆绑,始终呈割裂态势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效果大打折扣。
5、金融机构信贷机制对中小微企业受限,是建筑供应链金融发展“弱点”。
金融机构授信评估政策主要以单个客户作为考察对象,围绕客户自身资产负债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等进行综合授信评估,开展信贷融资业务,且大部分银行无法突破“一点对全国”即一家分行    做全国业务,但对于供应链上其他中小微供应商,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没有养成良好的企业信用观念,直接导致整体信用较低,信用体系存在缺陷。
而金融机构为了规避自身风险, 防范不良发生,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导致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金融机构要以核心企业信用作为背书或是将开展供应链金融基础资产进行质押、同时限制融资限额、交易商品种类等作为为风险控制,降低了双方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使用意愿,限制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做大做强的规模。
链接“断点”、攻破“难点”、补强“弱点”,需充分运用供应链金融,发挥粘结剂作用。
一是建设方、业主可通过与核心企业集团搭建平台,通过引入金融机构普惠类金融产品资金,开立款链类票据至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收到后进行贴现融资或流转拆分至系统内物资集中采购单位(不拆分、流转至供应商,是为了不与核心企业集团现有供应链金融产品冲突,保障供应链生态平衡),不但缓解业主、建设方资金支付压力,同时降低整个供应链资金成本。
此外,核心企业集团内集中采购单位可进行贴现融资,解决自身传统保理类产品无法内部贴现融资的问题,将整个供应链串联起来, 实现供应链生态闭环。
二是金融机构可放开“一点对全国” 政策,扫除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阻力,打通供应链金融脉络。
6、核心企业账期不明确,是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盲点。
因建设方、业主通常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交易中利用延缓账期,对供应链上下中小微企业规定对自身极为有利的账期条款,如:规定预收货款时间段、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付款、上游支付,下游再付款等或是未明确付款时间,使应付账款期限延长,缓解资金支付压力,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在融资账期的确定和准入上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扫清“盲点”,需发挥供应链管理职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可统一建筑行业合同规范,纳入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约束完善合同管理、结算管理,杜绝各环节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模糊合同,延缓账期或是不安合同约定执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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