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发改委等9个部门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转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并结合江门市情况提出: 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具备使用电子保函条件的,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优先选择使用电子保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工作,为有效推行电子保函提供便利。 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鼓励招标人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标人制定实施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措施。探索投标保证金承诺制,对招标控制价在 2000 万以内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招标人可试行以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