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1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廖江陵带队赴深圳市开展《深圳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技术审查,会议邀请了7名专家及相关地市代表。专家组通过实地踏勘、听取汇报、会议交流等方式,按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从必要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实施性、保障性等6个方面开展评审。
会议认为,深圳市开展五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是必要的。《建设规划》编制依据充分,基础资料翔实,技术路线合理,内容全面,建设方案总体可行,其深度达到建设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总体符合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
会议强调,一是经批准的《建设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严格按相关要求履行修改程序。二是要对建设规划实施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及时开展中期、后期评估工作。三是要加强与部省沟通联系,定期报送《建设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建设规划》的,要随时报告,确保工作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同志,深圳、东莞等市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